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告
为切实加大开发区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力度,现对6家房地产公司长期无法联系原权利人,导致不动产现有权利人不能按照双方共同申请的原则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进行公告,限6家房地产公司在10日内提交办证资料,完善相关手续。如10日内不提交办证资料,现有权利人单方申请登记,并对房地产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实施联合惩戒,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切实解决房地产公司无权利人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
特此公告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
年3月29日
无法联系原权利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