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将应急管理部粉尘爆炸事故警示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视频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8月4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钱红元带领市局冶金工贸安全监管人员对运城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在晋龙饲料运城分公司进行督导检查
在晋龙饲料运城分公司粉尘涉爆作业场所,督导组排查安全隐患10条,现场责令企业于9月1前将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如逾期未整改,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6号令)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督导组在山西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督导组一行对即将投产的山西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入企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配齐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为下一步企业安全顺利投入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冶金工贸科
编辑:应急保障中心
往期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解读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负责同志就《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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